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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所向·我遇见最美的光 第十一届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
心之所向·我遇见最美的光 第十一届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

征稿进行中

征稿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23:59:59

倒计时:

我要投稿

截稿日期:2026年8月31日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逐光而行,医者情长。“我遇见最美的光”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历经十载耕耘,与千万医务工作者并肩前行,以光影描摹医者初心所向,用镜头镌刻守护生命的坚定信仰。

  循着心底热爱与使命所向,第十一届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全新启幕。诚邀全国广大医务工作者奔赴光影之约,以心为引、以影传情,以摄影为媒介,让医者的赤诚初心熠熠生辉,以心之所向,绘就新时代医学人文的全新篇章。

  一、大展组织:

  主办单位:《大众摄影》杂志社

  协办单位: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叙事医学》杂志

  媒体支持:《中国卫生画报》

  二、征稿对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及全国医学院校师生。

  三、作品征集:

  1.征集时间:2026年5月20日-2026年8月31日

  2.征集内容:

  “医影叙事”专题故事组

  医者、患者、医患关系等医疗卫生相关题材的纪实作品,要求一个主题(即一组)提供10幅以上照片及800字左右文字阐述。每人可以投一组或多组。

  单幅&组照部分

  单幅&组照部分分为医务之光、自然之光、人文之光以及创意之光四个主题,组照4-10幅为一组。

  医务之光: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题材摄影作品,包括医务工作、医学影像创作、医患关系等内容。

  自然之光:风光、动植物相关题材摄影作品,包括自然风光、自然环境中的动物、植物等内容。

  人文之光:人物及社会环境相关题材摄影作品,包括民俗风情、生活方式、城市街景等内容。

  创意之光:以创意表达、艺术重构、数字创作为核心的摄影及视觉作品,包含创意摄影、后期创作、人工智能参与生成的影像作品。投稿此类作品须注明创作形式,使用AI生成的作品需标注“该作品由 AI 生成”;凡使用他人素材、模型进行创作的,须确保无版权侵权问题,并按要求提供素材来源及相关授权证明。

  四、投稿方式:

  通过手机APP投稿:在手机应用市场(安卓、苹果手机皆可)搜索“FOTOBANG”APP,下载安装并注册个人账号(如您之前已经在“诠摄汇”网站www.cppfoto.com上注册过,请直接使用诠摄汇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APP)。在APP下方点击“征稿”,选择“心之所向·我遇见最美的光 第十一届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进行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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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上方二维码下载“FOTOBANG”APP

  

  五、评审与说明

  1.大展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邀请专家、评委,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2.单幅和组照部分每位参与者最多1幅(组)作品入展,专题故事可同时入展。

  六、大展设置:

  1.入展作品100幅(组),其中单幅及组照入展90幅(组),专题故事入展10组(10幅以上为1组),稿酬每幅(组)各800元(主办单位将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税)。

  2.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还将择优推广展示。

  3.入展者将有机会参加“我遇见最美的光”年度盛典,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4.入展作品将有机会入册由专业出版机构出版的《我遇见最美的光-第十一届医务人员摄影大展作品集》,具体以实际出版情况为准。

  5.入展作品将有机会在《大众摄影》杂志、《叙事医学》杂志、《中国卫生画报》、我遇见最美的光等官方媒体或平台刊登。

  七、征稿规则:

  1.“我遇见最美的光”全国医务人员摄影大展仅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及全国医学院校师生征稿,非征稿对象请勿投稿。

  2.投稿作品胶片、数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创作时间不限。

  3.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和原图。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原图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本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大众摄影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入展名单。

  5.主办、协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和文字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介绍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一切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造成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发生前述争议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投稿者入展资格。若已经向其支付稿酬或者交付荣誉证书的,主办单位有权收回。

  7.大展拒绝其他摄影大展中已经获奖/入选或已转让使用权的作品参加此次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一切资格,由此而产生任何纠纷,皆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者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知悉、理解并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2.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意识形态方向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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